学院获评“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”

时间:2017-12-27浏览次数:934

本网讯 (教务处 车延年) 1221日,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会议暨2017年度工作会议在济南举行,根据会议通知,我院被评选为首批“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”。

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是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的省一级社团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主管部门为山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,主要开展职工教育和人才培训、促进企业和院校间交流与合作、企业实训基地建设、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、承接政府转移服务等工作。

近年来,学院高度重视校企合作、产教融合工作,不断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,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、校企联合招生、国际交流、社会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合作模式,校企合作范围实现了三个拓展,合作层次实现了三个转变,合作企业数量和成果有了较快增加,开创了校企合作新局面。此次入选“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”,标志着我院校企合作工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。今后,学院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办学机制,深入推进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不断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,增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。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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